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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西密集宣判落马官员

2017-12-23 广西头条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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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周来,广西各地法院密集对一批落马官员进行宣判,其中包含厅级干部。


百色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陶荣铅一审获刑10年6个月


12月22日上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庭依法对百色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陶荣铅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陶荣铅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并对被告人陶荣铅退出的受贿赃款人民币83.77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余赃款依法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


2004年至2016年,被告人陶荣铅先后利用其担任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防城港市防城区委书记、百色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防城港市富康房地产有限公司、广西诚鑫工程有限公司、百色市必晟矿业有限公司、百色市光大锰业公司、广西福洋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广西靖西市一洲锰业有限公司及韦芝德、丁绍云、徐安斌在承揽工程项目、拆迁、保障企业用电、获得电价优惠和电力项目招投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公司及个人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612万元。


广西供销合作联社原副巡视员彭怀忠一审获刑9年


12月22日上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庭依法对广西供销合作联社原副巡视员彭怀忠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彭怀忠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彭怀忠受贿犯罪所得手表一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依法追缴被告人彭怀忠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二百九十九万元,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彭怀忠于2002年至2016年期间,先后利用其担任柳钢集团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和广西物资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分别为韦兴荷、董萍、谢飞在承揽盘点测量工程、保险业务、经贸往来等方面提供帮助,伙同李劭坚或单独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好处费现金人民币299万元及手表一块。


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员会原书记莫小林一审获刑10年


12月20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员会原书记(防城港市江山半岛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书记)莫小林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莫小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对被告人莫小林退出的赃款人民币207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依法追缴未退出的赃款人民币1187万元没收上缴国库;没收被告人莫小林违法所得坐落于东兴市河洲路21号1栋2单元2203号房产一套。



经审理查明:


2009年至2016年,被告人莫小林利用其先后担任防城港市商务局局长、中共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员会书记、中共防城港市江山半岛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张某锋等个人和广西某商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单位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梁某非法收受或索取上述个人和单位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515.3392万元。


广西金投集团原副总经理刘忠一审获刑16年


12月20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忠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对被告人刘忠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一百一十万元。对受贿款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


2007年至2013年,被告人刘忠利用其担任柳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在柳州市商业银行、柳州银行办理贷款、入股柳州银行、承揽银行的营业网点装修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财物,共计折合1307.7283万元(其中920.2279万元未遂)。另,2010年至2013年11月,柳州银行违反《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避银监部门监管,采取将集团客户拆分为多个单一公司的方式,超授信集中度向中美天元集团旗下的公司签发各类贷款;刘忠作为柳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亲自签发66笔,违法发放贷款68.7448亿元。


玉林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麦承标一审获刑16年


12月19日下午,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玉林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麦承标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麦承标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经审理查明:


2008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麦承标在先后担任中共广西桂平市委书记和合浦县委书记、北海市委常委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施工、工程款结算、干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人员财物共计2983万元 ,实际分获赃款2033万元;违反国家规定,滥用职权,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559.5万元。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吴国友一审获刑2年

 

12月15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吴国友受贿案进行宣判。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3年至2007年间,被告人吴国友利用其担任广西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广西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审定地方教材和实验教材以及中小学用书目录审核工作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广西某教育有限公司董事长韦某的请托,为上述公司发行的《实验报告册》等书籍列入广西教育厅审定的广西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提供帮助。为感谢吴国友的关照与支持,并希望日后继续得到吴国友的支持与帮助,2005年至2013年间,王某先后给予吴国友现金人民币164万元、韦某给予吴某现金4万元。


2016年8月12日,吴国友主动向纪律检查委员会投案;2016年4月,吴国友托人将30万元存入广西清廉账户,2016年7-8月向纪律检查委员会退缴168万元。




广西头条综合报道  编辑:黄令妍

图片来源:广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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